“有些知名企業像某大、某想之類的大企業,黨委機構幾十個,黨支部幾百個,但是上萬億的資金卻被轉移到了美國,大量巨額資金流入董事會個人腰包,化公為私,侵吞國有資產,甚至連在美國上市這樣的重大事件也可以不經黨委討論,這種黨委機構形同虛設。我們講黨的領導,就是要切實讓黨委有話語權,重大問題必須給黨委以權力,甚至你董事會研究的特別重大問題,黨委也可以擁有一票否決權。這才叫黨的領導。如果黨的領導只是應付檢查的形式,企業大搞資本主義,大搞資本外流,黨組織卻沒有任何干預權,這還叫什么黨的領導?你侵犯工人利益,盤剝壓榨工人,黨委支部沒有發言權,成了你資本的‘打工仔’,還叫什么黨的領導?對這樣一個特別重大問題,我們缺少研究,更缺少必要措施。”
6月19日昆侖策發表的陳先義文章《非公黨建絕不能做資本的“打工仔”》中提出的問題,確實值得反思,特別是其“對這樣一個特別重大問題(指非公企業黨建),我們缺少研究,更缺少必要措施”的說法,值得中央高度警醒重視。
事實上,豈止非公企業黨建,我們的不少央企、各級國企乃至一些機關事業單位黨建,也并不是真的都已做得很到位,“黨要管黨,從嚴治黨”,在不少單位還只是停留在嘴上,或只掛在墻上,并沒有真正落實到行動上。
切實扭轉和改變黨建工作流于形式的局面,首先還是要從體制機制保障入手。筆者以為,黨中央可以考慮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(工)委設立“黨建工作部”(就如中國人民解放軍設有“總政治部”)。
有人或許會說,這與精簡機構豈不是背道而馳?其實不然。該精簡的自然要精簡,可如果本著問題導向,與時俱進,該增加的機構也還是要理直氣壯地增加,這才是實事求是。
又或許有人說,各級組織部門不就是專門做黨建工作的嗎?很多人可能也都這樣看待組織部門。這其實是一個認識誤區。如果說組織部門是做黨建工作的,那么宣傳部門、紀檢(監察)部門乃至統戰、工青婦……其工作何嘗不也是“大黨建”范疇中的一部分呢?事實上,組織部門只做組織(人事)工作,這項工作固然是黨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,可絕不是黨建工作的全部,更不是“大黨建”工作的所有內涵。
正因為組紀宣等部門做的都只是“大黨建”工作的一部分,總體和全局上缺乏一個統管大黨建工作的部門,黨建工作才難以真正形成合力,無法真正做到實處。
具體到非公企業黨建。要想改變一些大的非公企業,黨委機構幾十個、黨支部幾百個,卻發揮不了作用的局面,也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。
中國古代軍隊中就設有“監軍”,類似于中國人民解放軍設有政委(指導員)。所不同的是,古代監軍只負責監督軍隊是不是忠于朝廷,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子弟兵,其政委(指導員)監督部隊是不是忠于黨和人民。
一些非公企業,黨委機構幾十個、黨支部幾百個,之所以發揮不了作用,很大原因是,這些黨委書記、黨支部書記頭腦中,大多把“第一身份”看成這些非公企業的員工,說白了,也就是“資本的打工仔”。
俗話說“端人碗受人管”。作為“資本的打工仔”,他們自然不敢爭取“讓黨委有話語權,重大問題必須給黨委以權力,甚至董事會研究的特別重大問題,黨委也可以擁有一票否決權”等切實增強黨的領導的權力。
近段時間,美國波音公司“吹哨人”離奇死亡(未必是美國政府所為),日本政府調查豐田等汽車公司造假行為,這說明,即使資本主義國家,政府也有給企業下派“特派員”的必要。
有鑒于此,我們迫切需要給非公企業派駐類似于部隊政委(指導員)的“黨代表”。
中央可以考慮出臺《/大型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條例》。比如明確:
1、由中央組織部和各級組織部(或今后的黨建工作部)給各地大型非公企業派駐“黨代表”(具體可劃定標準,比如營收或稅收達到多少,屬于哪一級黨委管轄),讓他們擔任黨委書記;這樣的“黨代表”派任制,甚至可以延申覆蓋到一些大型非公企業的要害車間、科室黨支部,其黨支部書記也由組織部門派任的“黨代表”擔任。
2、“黨代表”工資獎金等全部收入(福利)一律由各級財政支出,不得領取非公企業一分錢報酬,如果違反規定,以受賄罪論處(有人或許會說公共財政承受不起這樣的壓力,但我想,總比恒大等企業捅出幾萬億的窟窿強);“黨代表”專職做黨委或黨支部黨建工作,同時扮演企業違法經營的“吹哨人”。
3、“黨代表”不得干涉企業一切合法經營活動。
4、必須讓非公企業黨委有話語權,重大問題必須給黨委以權力,甚至董事會研究的特別重大問題,黨委也可以擁有一票否決權。如果發現非公企業存在董事會不讓“黨代表”參加、“三重一大”不經黨委研究,或其他故意隱瞞企業重大經營活動(包括不得以“商業機密”為由對“黨代表”保密;除非依照《保密法》科學定密的“商業絕密”,“黨代表”確應被排除在知悉范圍之外)等表現,有關部門可以依照《條例》對非公企業予以處罰。
5、如果發現企業有重大違法活動(或嫌疑),“黨代表”必須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匯報;各級組織部門每年對“黨代表”工作進行年度考評,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“黨代表”給予黨紀等處分。
“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,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。”中央政策研究室和各級黨校等機關,應當真正將黨建工作作為嚴肅、重大的政治課題,認真、科學加以研究,既做好頂層設計,又讓地方各級黨委結合自身實際,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,做好黨建工作的制度建設。
(作者:陶余來 合肥市包河區總工會 ;來源:昆侖策網【原創】圖片來源網絡 侵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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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余來:“黨要管黨,從嚴治黨”絕不是一句空話,切實加強黨建工作必須有一套嚴格、規范、可操作的制度抓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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